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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映潮老师的《散步》教学案例多被人看做散文教学的经典,他在课堂上提出的三个步骤:"理解文意""朗读课文""品味语言",更是成为大家效法的模板。这种“板块式”的教学方法应用到《散步》这篇散文教学中来,自然有一定优势,但其缺点也是不可忽视的。它容易使课堂僵化,限制学生的思维,不利于学生对作者情感的真正把握,以及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
这种质疑声是否有道理呢?
余映潮老师解释说:"板块式"教学思路,也称"板块式思路",指的是在一节课或一篇课文的教学中,从不同的角度有序地安排几次呈"块"状分布的教学内容或教学活动,即教学的内容、教学的过程呈板块状分布排列。这种"板块式"教学思路不是教学模式,也不是具体的教学方法。而是一种教学设计的理念,一种策划课堂教学进程的要求,一种教材处理的方式。"板块式"教学思路的本质特点是,设计学生在课堂上的语文实践活动并注意活动形式的。
应该说,余老师的解释是很清楚的:“这不是具体的教学方法”,但紧接着又说“这是一种教材处理的方式”,这就叫人糊涂了:难道“教材处理的方式”不就是“一种方法”吗?
余老师在教学《散步》时,“建议你这样朗读课文:第一步:中速、深情材处理但方式地朗读课文,好像作者写完文章后欣赏自己的作品一样;第二步:读好文中的波澜,好像你一个人在扮演着故事中的几个角色一样;第三步:朗读课文最后一段,好像你是带着深深的体会给人家作示范朗读一样。”这里,显然是余老师把自己认为有效的阅读过程和方法教给了学生。这就又是教学方法了吧?这不又与余老师前面的解释存在着矛盾吗?
余老师在讲《假如生活欺骗了你》的朗读教学时讲了三个步骤:“1. 诗歌吟诵 2. 自由背读 3. 抒发情感 ”。其实,这些步骤和安排本身就是一种教学方法,而且在做法上也值得再斟酌:莫非抒发感情就必须等到第三个步骤才可以得到显现么?难道抒发感情不应该是贯彻始终的朗读过程的起码要求么?……
余老师在介绍诗歌内容时说道:“这首诗是作者给邻居家小女孩(她全家遭流放)写的临别赠言。是劝慰式的。” 一种读法用说话的方式;另一种用内心独白的方式;还有一种读法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悄悄地说。”然后的步骤安排如下:学生读、自由背读、齐背、分别读:男生读深沉的,女生读亮丽的,最后合读。这些,不都是朗读的方式方法吗?
再说了,关于这首诗歌的内容余老师的介绍也不够准确和完满:它不全是劝勉——可以说其中确实存在着劝勉的成分,但该诗的主要特点是抒情与哲理的结合,教师的主责应该是把诗歌中的感情分析清楚……还要说清楚为什么诗中还表现了生活的哲理等。余老师抛开诗歌的主旨而去大谈什么“读这首诗,要很好地理解‘欺骗’的含义。‘欺骗’可以广义地理解为“生活给人们的打击”,如被人欺骗、被人欺侮、命运不公、生活艰难、病痛严重;如失学、失恋、下岗、离婚、失事、破产;如饱受挫折、理想破灭、灾难突降、命运陡转、遭人陷害,等等。生活欺骗了你,就是生活打击了你。”余老师反复强调:“读这首诗,重点要理解诗中‘欺骗’、‘诚实’两个词的含义,我们欺骗生活,小而言之,是对生活不诚实,对青春不诚实,自暴自弃,说谎逃学,抽烟喝酒,小偷小摸,屡做坏事,无节制地上网……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应该学会脸红,应该“吾日三省吾身”,应该用诚实来收获自己的幸福……”
余老师注重思想教育是非常可贵的品格,但是离开诗歌而去硬加上许多社会现象的罗列,就很有牵强附会之嫌了。
我们的名师们是否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吃透教材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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