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习了王敬波教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视频报告,让我深刻感受到,家长交于我们手中沉甸甸的责任,幼儿园不仅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还要对家长进行安全培训,让家长了解有关安全条例,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幼儿活泼好动、自控力差,好奇心强,安全意识淡薄,仅靠幼儿园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显然捉襟见肘;只有家园共育才能更好的防范,除此之外还需要社会来共同关注,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
校车安全工作最重要的目的就是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此,我们在工作中应建立“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预防,就是平时要注重调查研究摸清幼儿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地点和时段,积极应对、科学预防,同时有针对性地健全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孩子生命安全。幼儿园要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定期对老师和家长进行安全培训,增减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同时也希望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按条例中要求,进行细化,把责任细化到每一个环节,齐抓共管,确保校车安全,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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