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伴随着整个教学的过程,只要有对教学质量的思索就会有教学评价,人们对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的思索越多,越深,对教学评价的要求也必然更高,期望更大,评价的方法也越来越细致,手段也越来越高明。在《高新区关于实施“小学语文综合素养发展性评价”的意见》中,文件也针对表现性评价的六个方面-“识字写字”、“朗读背诵”、“课外阅读”、“口语交际”、“习作表达”、“综合性学习”,进一步明确各年级的评价指标,但是我在这里想谈的是评价的维度问题,是否可以除了学习成绩还能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考核。 一、 学习态度 有人说过“态度决定一切”,所以我认为态度是世界上最神奇的力量。但是经过教学实践我发现这一理论并不是特别适用于孩子们身上。在我的班上有孩子上课认真听讲,老师布置的任务也用心的完成,可他的成绩就是不愠不火,我们能说这孩子学习不努力吗?所以既然孩子这么认真的对待学习,我们在过程性评价中,是否可以考虑对他们的这种努力给予肯定,增加孩子的学习的积极性。 二、学习方法 学习方法能让最后的结果事半功倍。如果你注意观察的话,你会发现在我们的班级中,有不少孩子学习很用功,可是却成绩平平;同时,你还会发现,另外一些同学学习很轻松,除了上课,其余时间自由安排,生活的多姿多彩,可是学习成绩却很好。这是为什么呢?也许你会说这是先天因素。真的是这样吗?不是的。因为一般正常人之间脑子的构造和重量相差是微乎其微的。所以,我们不应该把学习的好与差只是归咎于先天的因素。如果只有刻苦努力的精神和脚踏实地的作风,而没有正确的方法,是不能取得成功的。因此,我在想是否可以将习方法作为孩子过程性评价的一个方面,让孩子们从小就有意识,学习不仅仅是学间接经验,还要学习寻找学习的方法,让自己的学习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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