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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商标注册对于企业的商标使用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如果不经过注册,商标使用人将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这将对企业商标代表的商品质量和信誉有很大的影响。那么注册商标时都有哪些原则要求呢?外观设计http://www.zhichanshop.com/本平台是专业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创新的新质生产力,为企业高校等机构提供商标专利交易转让,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科技项目申报咨询等全方位科技创新服务,助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
1、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申请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
2、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
3、强制注册原则
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4、使用在先原则
在使用申请在先原则无法判定的情况下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此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
5、商标分开注册原则
商标分开注册原则主要是指组合商标中的中文、英文、拼音、图形等元素单独进行申请原则。这主要是由中国商标总局的注册审核原则决定的。国家实行的是商标的各类元素分开单独审查的原则,也就是中文、英文、拼音、图形等分别审查,其中任意一部分审核不通过将整个商标退回重新递交申请。另外商标分开注册原则更是为了便于商标所有权人的使用及保护。分开注册的商标能既能分开使用也能单独使用,更便于产品、包装、广告、展会等的使用及保护。
好啦,以上就是注册商标时需要注意的原则,如果您有注册商标的需要或对商标注册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饮私信酷猫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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