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成长导师制 1、学生成长导师制导师的工作职责 学校制定的《学生成长导师工作手册》对导师职责进行详细规定,可以归纳为“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具体有以下职责: ①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②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检查和督促学生的行为习惯。 ③负责学生的学业指导,指导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学生解决学业上的困难。 ④帮助学生解决生活、生理、心理上的困惑,做学生生理的长辈,心理上的医生,生活中的益友。 ⑤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积极争取多方协作。并针对家长的实际情况,就教育子女的理念、方法、心理诸方面,给家长以指导。 2、导师工作的常规制度 导师是学生思想成长的辅导员,是学生心理健康的维护者。导师一年一聘,被聘任并选择好受导学生后,应根据《学生成长导师工作手册》具体开展必须的工作,同时根据自己所导学生的特点以及自己的特长与学生交流沟通,促进学生各方面的发展。导师根据相应制度开展工作,主要有: ①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制度。对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追踪学生成长轨迹。内容包括学生家庭详细情况,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对学生表现、考试成绩等逐一记录,分析对照,绘制学生学业变化曲线,以此体现学生在思想、心理方面的逐步成长过程。 ②建立家访联络制度。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和不定期的家访联络制度,导师每月至少一次电话家访,每学期至少一次上门家访,及时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并及时进行分析作出相关判断。导师要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商教育之策。 ③建立谈心与汇报制度。导师坚持每月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个别谈心,并要求学生每月两次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 ④建立个案分析制度。学校每月集中组织导师进行个案分析,做到个案分析有主题,有案例、有剖析,并提出诊断方案,指导个体实践。 ⑤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发展性评价机制,进行多元化评价、过程性评定、质性评定。 可见,导师的工作职责除了学业辅导,更多是对学生行为习惯、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存,促进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导师制突破了学校教育的校园界限,加强了家校联系;导师制对学生实施成长档案袋的评价方式,关注学生个体的纵向发展,有助于个性化的科学评价和促进学生的进步。 转自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