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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五伦思想与和谐社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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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1 14:12:2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摘要]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注重群体、注重伦理的人际关系,这一点已经被作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特征而确定下来。中国传统文化对于人群伦理的特殊关注,集中体现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的五伦思想,它是中国传统社会伦理思想的核心和灵魂,了解了它,就等于掌握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一把钥匙,不仅对于我们正确地对待祖国优秀传统文化,而且对于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五伦思想 和谐社会 “三纲五常”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注重群体,注重伦理关系和人际和谐,在这中间,五伦思想是中国传统社会伦理思想的核心和灵魂,挖掘其优秀内涵,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的意义。

一、五伦思想与“三纲五常”的纠葛与辨正

近百年来,“三纲五常”几乎成了孔孟之道的代名词,被视为儒家思想的糟粕。但人们对“三纲五常”的认识大多停留在表面上,我们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批判继承,应该还其本来面目,澄清历史事实。

首先,“三纲五常”并非孔孟本人的思想,而是由汉代董仲舒提出并确立为社会伦理规范的。孔孟思想中有“五伦”思想而没有“三纲五常”。孔孟将人际关系分为五类: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即“五伦”。在这五种人际关系中,孔孟一方面强调每一对中双方的区别,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就是君,臣就是臣,他们之间的区别是严格的,不能混淆;另一方面又赋予双方双向的相对的义务,即君惠臣忠,父慈子孝。惠忠慈孝分别是双方的义务。董仲舒以“天人感应”论为基础,认为自然界中阳尊阴卑,阳主阴从,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基义》)。东汉《白虎通》中说:“君臣者何谓也?君者,群也,群下之所归心也;臣者,坚也,厉志自坚固也……父子者何谓也?父者,矩也,以法度教子也;子者,孳也,孳孳无已也……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也”(《白虎通·三纲六纪》)。我们可以看出,在处理这三种关系时,原来还有“以道相接”的含义,只是到了封建社会后期,专制主义愈加严重,三纲中的绝对化倾向也愈加极端,出现了所谓“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其中的道义原则几乎已被排除殆尽,由此形成了后世“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绝对道德律令。而在孔孟思想中虽然也强调臣子等方面的义务即忠孝等,但并没有将其绝对化,更没有将其上升为天命。由此可见,在孔孟思想中只有五伦思想即五种恒常的人际关系,而没有“三纲”之说,也无“三纲”之意。

其次,“五常”作为一个哲学范畴,也是董仲舒首先提出的,指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规范。它的形成也有一个过程。最早《尚书·泰誓》中有“今商王受,狎侮五常”之句,西汉孔颖达疏曰:“五常即五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者人之常行。”孔孟也很强调这五种品德,如孔子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论语·卫灵公》),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等,但在孔孟那里,五者的地位不同。在孔孟思想中,仁和礼是核心,是人内在道德精神和社会的根本规范;在孟子思想中“仁义礼智”并称四德,其中仁义是首要的,最根本的。但孔孟都不曾将五者并称。西汉时董仲舒加上了“信”这一规范,他称此为王者所当“修饬”的“五常”。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说:“夫仁、谊(义)、礼、知(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这是第一次将仁义礼智信并称为“五常”。东汉《白虎通》接受了这个提法而且作出了自己的解释:“仁者,不忍也,施生爱人也;义者,宜也,断决得中也。礼者,履也,履道成文也;智者,知也,独见前闻,不惑于事,见微知著也。信者,诚也,专一不移也”(《白虎通·情性》)。汉以后儒家特别是宋明理学家极力宣扬“三纲五常”,朱熹称“三纲五常亘古今不可易”(《朱子语类》)卷24),遂使其成为千余年中国社会君主专制制度意识形态的核心。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三纲五常”并不是孔孟之道,尤其是“三纲”与孔孟的“王道仁政”和“民为邦本”的精神更是背道而驰。

最后,“三纲五常”虽然是董仲舒提出并与孔孟之道相提并论了两千多年,但二者的含义和影响不同,不应同等对待。“三纲”强化的是君上绝对的权威,臣属无条件的义务。“五常”则有一般的道德规范的含义,且这种规范不是强制的,而是通过教化,借助人内心的自觉自愿来实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五常”思想继承了孔孟王道仁政的基本精神。从一般道德意义上看,“五常”不失为五种传统美德,尽管不同时代不同的思想家赋予它不同的内容,但在两千多年的儒学发展史上仍保持着一些基本的规定,成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仁”指“不忍人之心”、“生生之心”,即现代所谓的同情心、人道主义精神。“仁”之象形为二人,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扶持、相互依赖的关系,是人际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也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仁”是维持存在和稳定的前提,中华民族能维持五千年之久,与中国传统文化竭力倡导并使之深入人心的“仁”的精神,有着内在的因果关系。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是和谐、稳定、求同,贬斥对抗、斗争。这种价值取向有利于维持人际关系的和谐、社会的稳定,是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需要的。“义”就是“公利”,它所排斥的只是违背“公利”的“私利”。“义”的基础是“仁”,人要生存就要求利,但不能因求私利而损公利,所谓“推已及人”和“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违背“仁”的行为即是“义”。“礼”作为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要求人们的言行举止要规矩、礼貌、有风度,体现了个人的修养和社会文明和程度。《论语·学而第一》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也就说,“礼”,其最可贵的用途是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有序”。先王之道,最美好的地方就在于:无论大小方面,都因循“礼”的规范而达到和谐。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即是对此的肯定。“智”是人类认识真理的能力。儒家非常重视“智”,但偏重于伦理道德范围,将它视为完善人格、培养道德的手段。在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的今天,“智”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信”即诚信。“信”与“忠”、“孝”、“仁”、“义”一样,是孔子极力推崇的美德。孔子的主张可以被归纳为:人人讲信用,人人要诚实,“诚信”是人们立身处世的根本,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主要道德原则。

二、五伦思想的历史演变与历史价值

孔子从自然发展观和社会发展观的角度对各类人际关系的发展进程作了探讨,并在《易传·序卦》中作了系统的论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这段话很显然是把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视为人类最原始、最普遍的基本关系,进而又把夫妇关系视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后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认为从只有“男女”观念发展到具有“夫妇”观念,才是人类从自然人进化为社会人的重要标志。因为有了夫妇关系,才有所谓父子、君臣以及上下诸关系的相继产生,才创造了人类社会的文明,故把“夫妇”置于“父子”和“君臣”之前而列为人伦之首。孔子这种从夫妇到父子,再到君臣、上下的排列顺序,是合乎人类社会的发展逻辑的。

孟子大力宣扬王道,重视父子和君臣关系,故而把人伦顺序更定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将“夫妇”退居第三而将“父子”列为“五伦”之首,对孔子所定的人伦顺序作了调整。然而《礼记·中庸》在引用孔子回答鲁哀公问政的话时,又把“五达道”的顺序更定为“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在把“夫妇”退居第三的同时,又把“君臣”提到了首位。这与同书《哀公问》所记的同样是孔子回答鲁哀公问政时所说的“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的顺序似乎有些矛盾,不过《中庸》仍认为“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则保存了孔子把“夫妇”视为人伦之始的思想。及至荀子又有了进一步发展,把“君臣”定为人伦之首,而把“五伦”的顺序又作了调整。《荀子·王制》云:“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更把“夫妇”退居“兄弟”之后而列为第四了。泰汉以后,由于中央集权专制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并长期占据着政治舞台,后世儒家就一直沿用了荀子所更定的顺序,即一君臣,二父子,三兄弟,四夫妇,五朋友。

纵观“五伦”顺序的演变过程,孔子是根据社会关系自身发展的历程排列“五伦”顺序的,而子思和孟子、荀子则都是为了适应当时的时代需要而加以调整的。后世儒家尤其是宋明理学家从五伦中抽出三伦且将其绝对化、片面化,形成所谓“三纲五常”,是违背初始五伦思想和孔孟原意的。所以清人郑板桥就有“秀才者,孔子之罪人”的讥语了。

五伦思想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伦理,起到了极为重要的历史作用。早在战国未期,不少人已经发出“天下大乱、圣贤不明、道德不一”的感叹,韩非子更是尖锐地提出,“海内之士,言无定术,行无常议”,儒墨两家同法家学说,犹如“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韩非子·显学》)。然而统一后的秦王朝不讲道义,“行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狠为俗,非有文德以教训于天下也”(《汉书·董仲舒传》)。当政者,“造伪饰诈,趣利无耻”,对人民“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百姓散亡”,结果二世而亡(《汉书·董仲舒传》)。历史的经验告诉思想家和政治家们,对于政权,“马上得之,不能马上治之”,必须“逆取而顺守”,“行仁义,法先圣”。西汉贾谊提出应“立君臣,等上下,使父子有礼,六亲有纪”(《过秦论》),因此五伦思想不但适应了中国古代宗法等级制度的需要,也是从道德上总结了夏商周秦直到汉代多种学说流派的结晶。从此,不但古代中国伦理道德有了最高的权威说法,而且也极大地整合了社会秩序,保障中华民族独立强盛地发展了两千余年。

三、五伦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

首先,在先秦原始儒家那里,“五伦”关系是双向的。《礼记·礼运》说:“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这五种人际关系之所以从十个方面说,是因为每一个方面都要尽其应尽的道德责任和义务。譬如五伦中的“君臣”一伦备受后世诟病,然而在早期儒家思想中,非但没有后世君权至高无上的含义,反而有一种反对君权世袭、建构传贤政体的理念。早期儒家倡导“禅让”制。“禅让”的精神实质不是“家天下”,而是“公天下”,我们可以说“禅让”思想乃是古代的“中国式民主”思想。战国中晚期,法家强调君主的绝对权威,批判儒家的“五伦”观。韩非在《忠孝》一文中提出“三顺”的主张,即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皆当顺。这与汉儒提出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思想非常接近。这也再次证明汉儒“三纲”的思想的直接来源并非先秦早期儒家的“五伦”思想,而是法家的“三顺”思想,也就是说,孔孟所主张的“五伦”思想是与后世儒家的“三纲”思想有着重要区别的。了解了这一点,对于我们完整、准确地批判继承中国传统文化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五伦思想所倡导的秩序观念对我们今天仍然不无教益。古人特别强调名分之说,中国传统文化之中的五伦思想强调各守其分、各安其职,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此意。不唯如此,孔子还特别强调了名分的决定性意义,如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失去了社会的这些准则,人们就会变得无所适从。而今天我们也强调要“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因此,欲社会和谐须得秩序稳定,欲秩序稳定须得五伦端正,五伦端正则和谐社会成矣。

最后,五伦思想是中华民族的先民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总结出来的和谐之人文思想结晶,是中国历代思想家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如孟子所言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传世警句,充分说明和谐的人际关系比什么都重要。而历代学者也时刻提醒人们必须相亲相爱、团结互助、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家和万事兴”、“国和享太平”。历史证明,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开创“人和”的理想局面,是事业成功、社会稳定、民族兴旺、国家繁荣的必要条件,也是人们梦寐以求的目标。今天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一个和谐的人际关系。因此五伦思想也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可以给我们以启发和借鉴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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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5 16:53:01 |只看该作者
正确地对待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于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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