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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晓离婚房产是怎么规定的_1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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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03:03: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从需求端看跨国案件更符合消费者的心理预期,愿意为心仪的事物买单。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综合法律服务机构,专注于行政诉讼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国际婚姻官司诉讼、文化娱乐私人律师、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律师、国际贸易纠纷等方面专职律师团队。提供一系列法律相关的解决方法。https://www.guozunlaw.com/



1、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权进行分割。

5、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首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由上可知,对离婚房产作出了明确规定,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是一方购买的房屋,那么增值部分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的时候增值部分是不会分割的,而且在婚姻中有赠与行为但是没有过户的也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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