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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课堂教学焕发生命力》学习心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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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7 16:51: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让课堂教学焕发生命力》学习心得

语文教学之所以要保证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也是由中国语言文字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中国语言文字本身就具有模糊性,由此也就决定文学作品的丰富性和多义性。一篇文章往往能提供给读者多角度的理解。“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因此对一篇文章就应该允许有各种不同看法的存在,允许有自己独特的视角。既然如此学生提出自己不同于老师、不同于教参的理解,又为何不可呢?教师的作用是指导学生学会阅读,而并不是一定要学生接受老师的观点。也只有这样我们的语文课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主体,才能真正让学生有属于自己的思维空间,从而使学生在主动的探索、发现和体验中增进思考力和创造力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

自主学习能力是人的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能力,是人才成功必需具备的条件。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丁肇中教授说:“不要教死知识,要授之以方法,打开学生的思路,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

从教科书入手,奠定自主学习基础。“教是为了不教”,“教材无非是个例子”这是叶圣陶先生的名言。那么怎样通过“例子”来达到不要“教”的目的呢?譬如,我在教学生认识“烈”字的意义时,就告诉他们“四点”表示“火”,是由书写时演变而来的,凡带“四点”的字都与“火”有关,进而加深讲解本义、比喻义和引申义。学生依此类推,很快就可以掌握一大批字的大概意思。如带“贝”旁的字与金钱有关;带“忄”旁的字与心理活动有关等等。这样就“教”会了学生一些基本的识字方法,逐步奠定了学生自学“识字”、“辨字”、“释义”、“辨义”的基础,最终也就达到了不需要“教”的目的。

因势利导,激发学生兴趣,培养能言善辩的能力。教师在教学中一定要明确自己的主导作用,深钻教材,采用丰富多彩的教学形式,有针对性地提出难易程度不同的各种问题,适当提示引导,鼓励学生自行解答。

培养良好习惯,养成“自主学习精神”。学生有了兴趣,懂得了方法,明确了方向就要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有了这个习惯,学生就不会依赖教师,自己积极主动地去完成教师安排的各项学习任务。所谓“自主学习精神”,是指学生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自主学习方法和具备自主学习能力后,所表现出来的一种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而决不中止自主学习的一种意志品质。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过程中,除必要的指导、督促、批评、表扬外,有时还须采取持久而耐心的训练。如:每节课坚持“课前三分钟演讲”制度,利用课前三分钟,以广阔的社会生活和学生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为主要素材,提高学生的素养,设置了“海阔天空”“课文质疑”“开心一刻”“佳作赏析”“心灵寄语”等内容,学生轮流来讲。此外还可以坚持写日记,写周记等。  

总之正如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所说的那样:“不好的教师是传播真理,好的教师是教学生去发现真理”。所以要教会学生自主学习。再加上语文这门学科有自己的特殊性,那就是适合自主学习,容易自主学习。如此,语文课堂才能焕发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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