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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梦龙“语文导读法”的探索过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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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12:02: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钱梦龙“语文导读法”的探索过程



     钱梦龙先生于1982年针对传统语文教学的“讲读”模式,提出了一个新概念“导读”;由此而形成了一个从理论到实践相对完整的语文教学法体系,钱先生称之为“语文导读法”。

  (一)50-60年代:初现端倪

  钱先生曾说,一名教师,如果对某种富于个性的教学法情有独钟,多半因为他个人的经历中有着使他钟情于这种教学法的理由。由此可见,钱先生提出“语文导读法”,必然和他个人的经历有密切关系。

  在前面谈钱先生的读书生活和教学生涯那一部分里,我们已经了解到,钱先生是位自学者,这种自学早在初中时代就起步了。1951年,只有初中学历却走上了中学讲台的钱先生,面对学生一双双渴求知识的眼睛,也曾困惑过:怎样教,才不致误人子弟呢?像所有初上讲台的年轻人一样,他试图从教过自己的几位中学国文老师那里找到教好语文的榜样。但再三考虑,觉得自己实在无法仿效。他们大多都是饱学之士,教的都是文言文,因此教学上可以充分发挥“讲书”的优势,旁征博引,说古论今,一篇短短的课文能连讲好几节课,以他们的博学使学生受益。相比之下,钱先生觉得自己肚子里那一点点得之于胡乱读书的“库存”,显得多么寒碜,多么捉襟见肘!再说,教的又多数是语体文,毕竟可讲的地方不多。所以,钱先生认定,自己不能走“讲书”的老路了。这时候,自学语文的经历帮助了他,使他找到了一种比较适合自己的教学思路:教师尽量少讲而鼓励学生“自己学习”。他认为,自学既然能够使学生时代的他学好国文,就必定也能使他的学生获得学好语文的能力。

  这种直觉性的认识,虽然略显粗浅,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但对于钱先生个人却是意义深远的,这意味着钱先生的教学从一开始就摒弃了那种把学生当作“知识容器”、填鸭注入的教学模式,而致力于培养学生的主动精神和自学能力。这种高人一筹的认识,在钱先生写于1955年的第一篇教育论文《语文教学必须打破常规》里可以略见一斑。文中说,如果学生一旦离开他的老师在学习上就寸步难行,那肯定是因为老师没有教会他怎样自己学习,这样的老师不能算真正称职的老师。棗钱先生从自学经历中悟出的这条朴素的真理,从此就成为指导他几十年语文教学实践和理论探索的一个基本理念。

  有了这样的理念,钱先生每备一篇课文,总要先反复阅读,细细揣摩,直到认为确实已经读出了味儿,有了个人的心得,才考虑“教什么”和“怎样教”。在钱先生看来,语文课上的“教”,无非就是教会学生读文章,因此,语文教师首先要自己学会读文章,然后把自己读文章的思路和方法“教给”学生,并指导学生在“读”的过程中逐步摸到门径,拿起文章也能思其有路,读得其法。如果教师在指导时还能注意激发学生独立思考的兴趣,多下些启发、引导的功夫,让学生不时品尝到有所领悟和收获的快乐,他认为那就是教学的理想境界了。那时,在钱先生的课堂上,有教师必要的讲授(主要讲阅读思路和方法),也有学生默默的读书;有教师提问学生,也有学生提问教师;有七嘴八舌的热烈争辩,也有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这种课,与以教师“讲书”为主的教学法异其旨趣,也与50年代中期逐渐流行的“谈话法”不尽相同,但却说不清究竟属于何种教学模式,但这种独创的教学法确实受到了学生的欢迎。1956年,钱先生开始担任高中语文课,由于高中生的自主意识和自学能力都强于初中学生,钱先生运用这种教法更是得心应手,学生也学得更加有效。这进一步坚定了钱先生“走自己的路”的信心。可以看出,这种教学法最明显的特点是:教师不直接讲授课文而着眼于引导启发,学生不是默默听讲而是致力于自己读书。应该说,这样的教学中已经不自觉地包含了“导读”的胚芽。

  钱先生有个很好的习惯:无论干什么,总爱找一点“理论根据”,或寻求一点“基本规律”什么的。棗这种习惯,大概正是他后来在教育教学上卓有成就、赢得普遍赞誉的重要原因之一吧。1956年前后,钱先生很想为自己的教学实践寻找到理论上的支持。凭着当时有限的“理论”视野,唯一能找到的是认识论。用它来指导教学,钱先生开始把“指导学生自学”的过程看作一个认识过程。钱先生发现,学生在语文教学过程中的认识与一般的认识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其特殊性主要表现为认识内容的“浓缩性”和认识程序的灵活性,即人类经过漫长的认识过程而获得的真理,学生往往只需一节课甚至更短的时间便可获得;而学生的认识过程也不一定完全遵循从感性到理性的程序。然而,学生的认识无论怎么浓缩、灵活,总离不开“实践”这个基点。从这样的认识出发,钱先生着重研究了语文教学过程中学生实践的基本内容和形式。他发现,在数理化学科中,学生的实践主要是演算和实验,那是很明白的。可是语文学科(这里主要指阅读教学)的情况有些不同,教学的内容是一篇篇文章,因此学生的认识对象不仅是文章所反映的客观事物,而且也是这些被选做教材的文章本身。这样的认识对象,决定了学生在语文课上基本的实践就是“读”这些文章。钱先生认识到,“讲书式”语文教学的根本缺陷,倒不在于老师讲得多些或少些,而在于忽视了学生“读”的实践,因此学生无法形成自己的认识过程,其认识能力也就无从发展。这使钱先生认定,自己以指导学生自学为主的教法,正是一种立足于学生的自我实践的教学方法,它符合认识论的基本原理。

  这是钱先生在60年代前期已经达到的理论水平。

  如果我们把眼光放得远一点,考察一下20世纪几个著名的学习理论的发展轨迹,就会吃惊地发现,钱先生自觉选择的这种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当时,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是超前的。

  根据祝智庭主编的《现代教育技术棗走向信息化教育》的有关介绍,我们看到,在20世纪的前半个世纪,占主导地位的学习理论是行为主义,学习被看作是明显的行为改变的结果,是能够由选择性强化形成的。

  这种理论不考虑人们的意识问题,只是强调行为。把人的所有思维都看作是由“刺激棗反应”间的联结形成的。这就引起了认知主义理论学派的不满。1957年.乔姆斯基对行为主义代表人物斯金纳的《言语学习》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之后,学习理论经历了一场科学的变革,从运用行为主义原则转移到运用认知科学的学习理论和模型。认知理论不仅认识到了大脑的作用,而且研究了大脑的功能及其过程。

  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世界范围(包括我国)的教学中,受影响颇大的除了行为主义学习理论之外,还有客观主义学习理论。如果说行为主义理论确立了“知识灌输”的合理性,客观主义理论则更加强化了这一意识。它认为世界是实在的、有结构的,而这种结构是可以被认识的,因此存在着关于客观世界的可靠知识。教学的作用便是将这种知识准确无误地传递给学生,学生最终应从所传递的知识中获得相同的理解。教师是知识标准的掌握者,因而教师应该处于中心地位。教师的主要责任就是对学生进行“知识灌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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