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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如何处理好校园突发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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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8-13 17:53: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学校或学校周边地区突然发生的,并对师生生命健康、教育教学秩序或社会秩序构成威胁的公共事件,包括违规办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国家教育考试、网络和信息安全、学校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原则
    成立教育部和各地、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全面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以快制快。通过有效的防范,力争不发生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遵循属地化原则,由当地教育工作部门(一般为省级,下同)统一指挥,并即时报告教育部和当地省级党委、政府;事发地(市、县、区)教育部门、高校启动应急预案(不能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
    党委“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 。重大事件教育部门要报请省级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特大事件省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要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协调中央和国家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从法规上、制度上、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各种预防措施。坚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基层,就地解决、不扩展,一旦发展,也要尽可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治安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加强保障
    发生突发性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有些突发事件的处置要立即报请公安、卫生部门帮助、支持和协助,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迅速组织救治;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要善抓时机,果断“掐头”。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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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9-28 09:29:53 |只看该作者
   从法规上、制度上、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各种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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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2-27 17:09:31 |只看该作者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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